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2013.10.14211
摘要:
10月12日,国家标准委举行媒体交流会,通报了“世界标准日”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35项国家标准,内容涉及车用乙醇汽油、牙刷、婴幼儿用品、体育场所开放条件、家具、移动支付、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饲料标签、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工业产品能耗、船舶能效、政府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
这些标准大多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车用乙醇汽油(E10)》强制性标准对硫含量的限值较前一阶段下降了66%,标准实施后可大幅降低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发布了《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国家标准。牙刷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共3项,分别是《牙刷》、《儿童牙刷》和《磨尖丝牙刷》,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增加了锑、砷、钡、镉、铬、铅、汞、硒8种有害元素的安全要求,特别是对儿童牙刷作出了特殊规定,为口腔卫生健康提供保障。独轮车和婴儿摇篮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可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构筑儿童安全屏障,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共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规范了游泳场所、滑雪场所和山地户外场所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作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的依据,是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维护人身安全的技术支撑,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移动支付系列标准共5项,这些标准为消费者利用移动终端设备进行支付提供了统一的解决方案,可促进移动支付产业健康发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系列标准共6项,涉及桌类、椅凳类、柜类、单层床等家具的强度、耐久性和稳定性,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后,将大幅提高我国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水平。两项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和一项出租车运营服务标准将全面提升城市客运管理和服务水平,造福老百姓日常出行,将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他标准包括《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饲料标签》强制性国家标准、《政府部门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指南》以及两项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5项船舶能效设计、新能源使用及性能评估标准。
据介绍,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国家标准共30374项,到年底前全立项的国家标准将达到2500项。我国已批准成立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517个,分技术委员会714个,在这些委员会中任职的专家已有4万名。我国已向ISO、IEC提出297项国际标准提案,其中的135项已获批准发布。我国已分别于2008年和2011年成为ISO、IEC的常任理事国,2013年1月,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舒印彪出任IEC副主席;2013年9月,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晓刚当选ISO主席。
据悉,国家标准委确定的我国庆祝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标准助推改变
标准服务百姓”。35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必将对百姓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对节能减排和质量安全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