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期《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宣贯班的通知
2014.04.17333

摘要:


于举办第三期《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宣贯班的通知

2014-04-16 14:13:52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等2个安全技术规范、6个修改单及报废一个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2013年第191号)要求,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中特促进会”)拟定于2014年5月中旬在淄博举办第三期《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宣贯活动,并邀请参与起草工作的有关专家进行讲解、释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对象
 
(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及检验机构相关人员(计入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二)鉴定评审机构相关评审人员(计入继续教育学时,适用于压力容器评审项)。
(三)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5月14日全天报到,15日至16日培训。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般阳山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258号,酒店交通图见附件1)。
三、授课内容及老师
授课内容:《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主讲人:缪春生、汪杰。
 四、报名方式
方式一:可通过中特促进会网站(www.cpase.org.cn)上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管理系统”报名。
方式二:可通过中特促进会网站(www.cpase.org.cn)上的“培训考核”报名。
方式三:可传真“报名回执”(见附件2)报名
五、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1200元/人。监察机构和促进会会员单位1000元/人。
(二)食宿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费用交纳
参加宣贯、培训人员请于5月9日前将培训费汇入促进会账户:
户 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 号:3259 5869 9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桥支行
汇款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汇款请注明“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宣贯培训费”及参加培训人员姓名。
(二)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和开发票抬头的要求发传真至促进会。报到时凭“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发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剑涛 010-59068533 13801221001
传真:010-59068857
邮箱:sunjt@cpase.org.cn
 
附件:
1.般阳山庄路线图
2. 第三期《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宣贯班报名回执
 
 
 
中特促进会
2014年4月15日

协会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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