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期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作业人员取证、补考培训辅导考试预备通知2014.06.11259
摘要:
(2014)鲁特设协函字第36号
关于举办第十三期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作业人员取证、补考培训辅导考试预备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根据我协会2014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计划,我协会定于2014年6月下旬举办第十三期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作业人员取证、补考培训辅导考试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11的规定,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 过55周岁;
2、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
3、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登陆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网站,点击培训考核板块/报名办法/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报名方法(网址http://www.sdtzsb.com/news_detail.asp?id=1252),查看具体报名方法。
(二)提交书面审核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1份(本人签字有效);
2、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2寸照片,3张;
4、学历证明复印件 1份;
5、本年度体检报告 1份;
6、安全教育培训证明 1份;
7、实习证明 1份(与申请项目一致);
以上资料请及时邮寄至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地址:济南市华能路89号山东质监综合服务大厦5楼501室,邮编:250100,收件人:刘维玉。联系电话:0531-67803892 88023952
三、培训考核时间
培训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核事宜
1、、考试对象:
取证:为在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系统2014年6月23日之前审核通过的人员。
补考:为第六期至第十二期单项考试不合格,申请补考人员,
补考说明: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2、预计费用:培训费780元,资料费22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70元/天/人,补考200元/人。
3、培训自愿参加,补考人员如参加培训,可随本期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培训班培训。
2014年6月11日
抄:省质监局、各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