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氧舱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2014.05.16251
摘要:
(2014)鲁特设协函字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赋予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的职责,提高我省氧舱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我省高压氧治疗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经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氧舱专业委员会,搭建我省氧舱管理和应用技术交流的平台,现向各相关单位征集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征集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术严谨,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个人会员或会员单位在本专业领域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执业水准和社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开展并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活动。
3、钻研业务,勇于探索,积极开展学术研究,认真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具有较强的行业奉献精神。
4、现从事高压氧治疗技术和氧舱管理、氧舱制造、检验等工作,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有关事项
1、经前期行业专家推荐,你单位 同志符合以上条件;请该同志填写《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氧舱专业委员会委员信息表》(见附表),一式两份。
2、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氧舱专业委员会是我省氧舱安全管理的重要交流平台,各单位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本次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3、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对专业委员会委员实行统一管理,颁发聘书,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组织本专业各项活动。
三、联系方式
各单位请于5月27日前,将《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氧舱专业委员会委员信息表》2份、毕业证复印件及技术职称复印件各1份寄或传真至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秘书处。信息表和照片电子版可发协会电子邮箱。
联系人:董彬:0531-88023907,田家鹏:18653192572,李旭波:13305318455。
传 真:0531-55692988,电子邮箱:tx88023907@126.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能路89号,省质监综合服务大厦205室。
附 件:《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氧舱专业委员会委员信息表》http://www.sdtzsb.com/userfiles/file/20140516/20140516151591729172.docx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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