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改气”新规引发新的忧虑2015.01.05311
摘要:
“听说‘油改气’又出了新规定,不仅不让干了,已经改了的车,还规定了出行时间。”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让包头市不少“油改气”车主和“油改气”企业主心里多了一份担忧。车主及企业主们担心,一旦《意见》正式实施,就意味着“油改气”企业面临着关门,而刚刚合法化的“油改气”车,也将面临再次被限制上路。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允许继续进行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各地不得再出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规定。同时,要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各地应明确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改装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同时强化已改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排放性能检测和气瓶检验,对于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已改装车辆,不得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不发安全检验标志、不予加气、不准上路行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燃气汽车上路行驶,加气站严禁为私自改装燃气汽车加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而记者了解到,2014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正式实施后,其中规定,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燃料装置的,只要取得《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和《车用天然气气瓶使用登记证》,到车管所办理过变更登记信息后,就可以上路了。也就意味着,原本处于灰色地带,只能偷偷摸摸上路的“油改气”私家车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上路了。
但《新规》仅实施了半年,却又出现“变故”,这让不少车主和“油改气”企业主心里没了底。
车主、企业主很担忧
12月30日,得知《意见》下发,私家车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他花6000多元钱加装了“油改气”设备。现在他最担心的就是,如果《意见》正式实施,就意味着他要再花一笔费用拆掉加装的气罐。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刘先生的担忧,也是大部分“油改气”车主的担忧。
而在民族东路上的华亿油改气公司,记者看到,公司已经没有了5月份时的门庭若市,大院中很冷清。就连附近的加气站中,排队加气的私家车也屈指可数。华亿油改气公司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生意并不好,有时1个多星期都没有生意。除了费用较高外,连续下跌的油价,也是“油改气”生意冷淡的原因之一。在对其他油改气企业的走访中记者看到,门店的生意也同样冷清。
包头市庆宏车用天然气改装厂李先生表示,得知《意见》的内容后,对企业以后的发展心存担忧。“油改气生意这段时间不景气,如果《意见》确定了实施时间,也就意味着油改气企业将面临倒闭。”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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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针对车主和企业主的担忧,记者采访了包头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负责油改气工作的刘伟嘉。据刘伟嘉介绍,目前,包头市共有近6万辆油改气车辆,其中3万辆粘贴了电子标签。全市共有40多家“油改气”企业取得了资质。合法“油改气”的企业信息已经交给了交管部门,只要是在名单企业改装的“油改气”私家车,在车管所变更信息后,都允许上路。
而车主和企业主提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并没有正式发布实施。所以,目前仍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执行。车主和企业主不必过多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