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民函〔2015〕157号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5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指导意见》(鲁民〔2014〕6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社会组织申报2015年度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通知》(鲁民函〔2015〕35号)的有关规定,经全省性社会组织自愿申报,省民政厅审查并公示,共确定138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格(见附件)。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服务能力,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奠定基础。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申报、实施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为加速推动政府职能转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创造条件。
附件:2015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录
山东省民政厅
2015年7月6日
附件:
2015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
服务资格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录
一、社会团体(105家)
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会、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山东丝绸协会、山东煤炭学会、山东农业生态环保学会、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山东省石材行业协会、山东省盐业协会、山东制冷学会、山东计量测试学会、山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山东汽车工程学会、山东省煤矿矿用产品行业协会、山东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山东省航空航天学会、山东省氯碱行业协会、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山东省白酒协会、山东硅酸盐学会、山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省保健科技协会、山东省陶瓷协会、山东省石油化工设备管理协会、山东省民政康复医学会、山东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山东省焦化行业协会、山东省旅游饭店协会、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山东省卫生经济协会、山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山东省艾滋病防治协会、山东省煤炭行业协会、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公路学会、山东省蔬菜协会、山东省塑料协会、山东认证协会、山东省涂料行业协会、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山东省表面工程协会、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山东省皮革行业协会、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山东省旅游摄影协会、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山东省经济林协会、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山东省深基础工程协会、山东省马铃薯协会、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山东省渔业船舶协会、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山东省女摄影家协会、山东质量信息协会、山东省节能环保低碳协会、山东省小额贷款企业协会、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山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协会、山东机械工程学会、山东省烹饪协会、山东土木建筑学会、山东省铸造协会、山东省演出协会、山东机床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山东省焊接协会、山东科技咨询协会、山东省宏观经济学会、山东省就业促进会、山东机械工业理化检验协会、山东省煤炭机械工业协会、山东电器仪表工业协会、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山东省快递协会、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山东黄河企业协会、山东内燃机学会、山东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山东省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山东省家具协会、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协会、山东省价格协会、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山东省蜂业协会、山东省农业工业协会、山东省畜牧协会、山东省化肥工业协会、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山东省模具工业协会、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山东省执业药师协会、山东省企业集团海外发展促进会、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山东电子学会、山东省民防协会、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山东省交通与物流协会、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山东省医师协会、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28家)
山东省幸福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山东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院、青岛滨海学院、山东远大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山东省华鲁皮革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山东省民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山东国政公共服务咨询中心、山东省长城军地人才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山东省清洁生产中心、山东省文化职业培训学院、山东省起重机械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山东英才学院、山东省大邦文化艺术研究院、山东省青年就业指导中心、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省天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山东省山推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巾帼创业家俱乐部、山东新华电脑学院、山东孔孟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山东省民意调查中心、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山东泰山管理研修学院、山东省残疾人第一康复医院。
三、基金会(5家)
山东省中国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山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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