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来山东调研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2021.08.04412
摘要: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7月21日至23日,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谢军司长一行来我省调研指导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总局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副院长李爱仙、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总局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中心)副主任胡雄伟等一同调研。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之祥,威海市政府副市长孙付春,省局对外合作处、省标准化研究院(WTO/TBT山东咨询工作站)、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威海市市场监管局、部分协会和出口企业等有关同志参加座谈。
总局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实地调研,并组织召开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座谈会。会上,11个单位(协会、出口企业)发言,交流了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应对诉求,提出了工作建议和意见。总局调研组认真听取各协会和企业意见建议特别是出口企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支招献策,为企业提供参考帮助。
谢军司长对我省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希望和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双反”关税之外的影响出口的主要手段,随着国际形势复杂化,各WTO成员国都在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用。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发挥系统优势,做好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业务协同,实现上下联动。二要抓好重点。要围绕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案例,研究工作路径和方法,形成面向行业的解决方案,调动各行业协会和企业合理利用WTO规则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三要提高能力。要适应外部形势变化,做好国外经验的吸收和借鉴,形成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加大对企业培训和相关人员培养,依托技贸措工作提升营商环境。郭之祥副局长表示,感谢总局国际合作司一行来山东调研指导工作,下一步将按照总局要求,紧密结合山东实际,认真梳理全省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农产品等出口行业企业有关情况及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情况,及时关注日韩、东盟、拉丁美洲、美国、欧盟等国外标准变化,围绕企业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着力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破壁”“筑篱”能力,对外合作处要联合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共同携手为企业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