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在青岛举办
2016.04.08463

摘要:


会议现场

张军研究员进行授课


近日,由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医用氧舱专业委员会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全国《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在青岛举办,青岛市质监局特监处辛晓峰副处长,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培嵩教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培训部张虹主任、济南军区总医院陈庆莹副院长、山东省高压氧医学会主任委员、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医用氧舱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有存教授、《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草人张军研究员等出席了开班仪式,来自全国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氧舱制造、安装、维修、使用单位(全国各大医院)的相关人员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协会郭怀力秘书长主持。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11月颁布的TSG R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于201661日正式实施。《规程》是根据关于制定“大规范”的思路,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统一氧舱的分类和调整适用范围,结合多年安全监察工作经验和技术发展,以及在《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整合安全监察工作所涉及氧舱材料、设计、制造、安装、监督检验、使用、改造与修理、定期检验等环节的基本安全要求,形成覆盖氧舱安全监察工作内容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新《规程》对氧舱的分类、氧舱的组成、氧舱舱群、氧舱的改造与修理等进行了定义,增加对氧舱的设计使用年限,额定进舱人数,工作介质质量以及氧舱安装的设计,改造与修理,安全使用管理以及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次宣贯班邀请主要执笔人张军、袁素霞、林彦群、于丛娟等专家分别就氧舱的材料、制造、使用、管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安全附件等进行了宣讲释疑。本次宣贯活动,把氧舱的制造、管理、使用和检验等多方有机地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保障高压氧医学健康发展,是协会为搭建一个建设“平安山东HBO(高压氧)”会话协作交流平台的一项开创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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