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要求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立即开展电梯隐患排查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向各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安徽省特检院发出事件风险预警通报,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立即开展电梯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梯制动器(尤其是鼓式制动器)、安全钳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修理和更换。
二、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落实《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有关电梯年度维护保养内容,加强电梯安全钳、制动器等部件维护保养,最近一次的维保中必须对制动器铁芯(柱塞)进行一次清洁、润滑、检查。同时对所维保的每一台电梯的制动器、安全钳检查发现的隐患情况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上报至辖区市场监管局。
三、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要将电梯制动器等部件作为重点检验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和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四、各市局要督促辖区内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梯制动器、安全钳隐患,对维保单位上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使用单位逐一整改到位;要严厉查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不按规定对制动器铁芯(柱塞)每年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的行为,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五、当前,临近寒假、春节,人员流动性大,电梯使用率高,加上寒冷天气对设备运行产生不利影响,电梯运行安全风险提高。各单位要针对季节特点,以此事件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监管,深入查找电梯设备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学校、车站、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及居民小区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对在我省使用的上海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的电梯要重点检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市局应立即将此通报传达至各检验机构,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