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特函[2018]1号)2018.05.151131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行为,按照《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监督检查主要对象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二、监督检查的组织和监督检查重点
1.型式试验机构。总局特种设备局负责组织对型式试验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其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核准要求,型式试验产品的抽样、试验项目、试验数据和试验结果是否满足相关型式试验规则和标准的要求,是否违规在生产单位进行型式试验工作,是否按规定公示型式试验证书。
2.无损检测机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无损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要结合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无损检测机构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核准要求。重点抽查本省安装在建工程,检查无损检测的项目和检测比例是否满足核准证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复、虚假射线照相等行为,是否存在无证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在外省工商注册的无损检测机构在本省在建工程开展无损检测工作,也一并纳入本省的监督检查范围。根据无损检测工作的特点和现状,对于无损检测工程中标价格明显低于行业成本价的,要重点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也可以安排对其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对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对检验工作的要求,检查过程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保留确凿证据,现场签字并确认。
2.省级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书面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局,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各地可根据监督检查的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有检验机构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需要总局吊销核准资格证书的,报送材料时需将签字确认的备忘录和确认的证据材料一并报送。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经验丰富的安全监察人员和技术专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人:胡素峰 010-82262262
电子邮箱:157015258@qq.com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代章)
2018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