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日照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公布实施2018.04.26406
摘要:
为加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责任,市质监局结合风险情况和本市实际,制定了《2018年度全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于日前公布实施。
本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分为2部分,一是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机构10家,约占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机构的16%;二是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8家,约占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10%,其中列为重点监督检查的使用单位137家。
6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列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一是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二是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三是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被实施强制召回的;四是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五是上年度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存在问题隐患被约谈、处罚、通报的,特别是近2年被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六是市级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
4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一是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重大活动场馆、大型综合体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二是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是气体充装环节、危化品企业的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问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匹配问题以及煤改气锅炉安全问题;四是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据悉,日常监督检查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采用“双随机”的方式进行,由市、县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对需要限期改正的,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需要停用整改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需要立案调查的,由执法机构及时立案,及时消除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号销账,闭环管理;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