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8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国标《液化石油气瓶阀》(GB/T 7512-2017)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国标将取代2006版本之后正式“上岗”,此次国标的修订从2011年就正式启动,直至2017年11月1日才正式发布,前后经历了将近7年的时间,经历了多次讨论,新国标的正式实施,将对整个行业产生重要的影响。
“此次国家标准的修订,基于这样几个目的,即满足燃气行业对气瓶阀门产品的品种需求、品质需求和安全需求;进一步与ISO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接轨;进一步完善与国家现行气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协调统一;进一步规范LPG阀门行业的管理,提高阀门制造的整体水平。”新国标主要起草人之一、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黄强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液化石油气瓶阀》国家标准分别在1987年、1998年和2006年颁布过3次。现行的GB 7512-2006《液化石油气瓶阀》国标实施过程中,部分行业专家提出修订的建议。为此,国家标准委于2010年下达了该标准的修订任务,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1年2月,成立了由相关行业协会、生产企业、检验技术机构、国家质检中心等单位组成《液化石油气瓶阀》国标修订组。
据悉,与原标准相比,新国标在一些关键和核心指标方面都做出重要修改,其中比较重要的方面主要有,关于阀门“阀体耐压性”要求,将耐压性试验压力由4倍公称工作压力提高到5倍公称工作压力;关于阀门气密性试验方法要求,规定了在公称工作压力下关闭和任意开启状态,以及在0.05MPa压力下任意开启状态时,阀的泄漏量应不大于15cm3/h;关于手轮的耐火性能和试验方法,借鉴ISO15995《气瓶-手动式液化石油气瓶阀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标准,规定阀的手轮在温度为800℃~1000℃的火焰中燃烧1min,应仍然能手动关闭阀门。
此外,新国标的重要修改还包括,关于自闭装置耐用性方面,要求在公称工作压力下,阀门的自闭装置启闭1000次,没有泄漏发生;关于耐温性能要求,规定在公称工作压力下,阀在-40℃~+60℃的温度范围内应符合阀门的气密性试验要求,不泄漏;关于阀体耐应力腐蚀试验的要求,规定阀体在温度为25℃±1℃,时间为4h的氨水容器箱内进行氨薰应无可见裂纹等。
黄强华表示,修改后的新国标体现了4个方面的特点和优势。首先,是使阀门结构更优。在老标准中,在阀门出气口结构型式上,规定了带自闭装置的和不带自闭装置的2种型式。目前,国内生产和使用的都是不带自闭装置的结构型式。在新颁布的国家标准中,在阀门出气口结构上,删除了阀不带自闭装置的结构型式,明确规定阀门出气口结构型式必须采用带自闭装置的型式,这是新标准修改最大的地方。这种出气口自闭装置,是设在阀的出气口内,与充气装置(或调压阀)连接后能自动打开阀,卸去充气装置(或调压阀)后能自动关闭阀的一种保护装置,这种自闭装置相当于给瓶阀再加装了一道“自动安全锁”,既借鉴了国外液化石油气瓶阀出气口的结构型式,也是充分吸取近几年来发生的几起液化石油气瓶泄漏爆燃群死群伤事故的教训而作的改进。这种结构改进可以降低液化石油气瓶阀在钢瓶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阀门手柄开关不慎打开或用户应急处置不当,可能会导致的泄漏燃爆火灾事故,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预防不法恐怖分子随意打开阀门开关造成的安全事件。
同时,新国标对阀门的安全性要求更高。主要体现在提高了阀体耐压性能要求;增加了阀在全开启状态下的启闭性能要求;增加了耐温性能和试验方法要求;增加了手轮的耐火性能和试验方法要求;调整了阀的每批数量规定,将原来每批数量20000个调整为每批的数量为10000个。还需要注意的是,为推进阀门产品信息可追溯体系建设,新国标还增加规定了阀上必须配有便于查询的产品合格证,推进液化石油气瓶阀行业目前已实行的电子版合格证公示制度。
另外,新国标使标准实施操作性、适用性更强。包括在阀的主要零件材料中增加了与国际通用的液化石油气阀门材料含铅量相同的HPb59-2材料,在保证材料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等机械性能指标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阀体材料的延展性、切削性、耐磨性等加工性能;在传统侵水法检测阀门气密性的基础上,借鉴欧美标准通常采用检测泄漏率的方法,增加了“气密性”泄漏量检测试验方法要求,以适应不同企业不同检测设备的应用,并推动生产企业自动化检测设备的应用和技术进步;在附加零部件设计中,借鉴国际标准中对于有关阀门增设可选附加功能的规定,增加了“根据使用单位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的情况下,阀门进气口可增设充装限位装置或残液燃烧装置”的规定,以满足使用单位对阀门特殊功能的个性化需求,一定程度地满足节能减排的需要。
据介绍,从目前国内发展来看,我国整个液化石油气瓶阀产品质量处出于一个中等偏上的良好水平。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国气瓶阀门企业按《液化石油气瓶阀》国家标准生产的瓶阀产品近3000万只,其中部分企业的国标产品还出口国外。
“新国标实施后,我国所有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气瓶阀门制造企业均按照该标准生产液化石油气瓶阀。从10多年来钢瓶阀门产品使用情况表明,按《液化石油气瓶阀》国家标准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瓶阀,产品质量良好,很好地保证了液化石油气瓶的安全使用。”国家气瓶阀门质检中心主任徐维普博士说。
徐维普表示,新国标实施以后,采用与国际接轨的阀门新结构型式,提高了安全性能要求,将会进一步提升我国液化石油气瓶阀产业和相关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瓶阀产业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我国气瓶和阀门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通过采用标准规定的关键项目的检测装置,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瓶阀产业产品质量检测的自动化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通过增加“每个阀应配有便于查询的产品合格证”的规定,将促进瓶阀产业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建设。标准通过增加“阀的最小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液化石油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的规定,将会促进在用旧瓶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的定期更换工作,提升在用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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