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行政化色彩较浓、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等。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总的安排是,今年下半年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8日公布,对于屡受诟病的“红顶中介”来说,摘帽子的时候已经到了。目前,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现状如何?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如何加强监管?下一步试点工作将如何展开?围绕焦点,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相应解读。
增速快但面临诸多挑战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我国出现了一批独立自主、能力突出、公信力高、示范作用强的行业协会商会。
不过,总体来看,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认识有待深化、行政化色彩较浓、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等。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国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专业部门的撤销设立的,与政府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协会商会的领导大多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部分协会商会习惯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一些行政主管部门也习惯将协会商会作为其附属机构直接指挥,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自主性较为欠缺,影响了协会业务活动的有效开展,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向会员企业摊派会费,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增加企业负担。
此外,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对行业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缺乏对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创新性的研究和思考,服务会员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
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如何让监管不“脱钩”?
对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等于脱管,脱钩后要切实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管理,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条件、负责人产生办法、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强化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追究责任。推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
二是加强对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按照《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档案,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制定社会团体信息公开办法,规范公开内容、机制和方式,提高透明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和取缔情况;
四是加强专项治理。配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编办等部门,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专项活动。对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试点将根据不同情况缜密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总体方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民政部牵头负责。那么试点工作将如何开展?对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将设立试点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层面,总的安排是今年下半年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这位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指出,在脱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要在认真研究和充分沟通基础上,稳妥确定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试点名单;要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不同情况,逐个缜密制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并具体安排、具体指导、具体把握。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脱钩总体方案和配套文件精神,做好脱钩事项的自查和分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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