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主要部件出现这些问题不更换就是犯法!(国家标准)
2017.03.15581

摘要: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GB/T 31821-2015 全文


   一、任务来源

  2013年  1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4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该通知批准了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判废规范》制定计划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31137-T-469 。2014年初,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电梯主要部件判废规范》。

  二、标准整体结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由“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报废技术条件”组成,其中“4 报废技术条件”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

  三、标准条款介绍及说明

  0.1 本标准规定的主要部件包括部分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部件未包括易损部件、采用新技术及在用电梯中应用较少的部件等。

  【释义】本标准关注的主要是安全相关的部件,易损件的更换是日常维护工作内容之一,因此本标准不作考虑日常维保中经常更换的易损件。

  新技术部件可能超出目前标准的内容,譬如近期GB 7588的全面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新的GB 7588  (特别是PESSRAL、PESSRAE相关内容)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变动,会带动新部件的开发和使用。

  0.2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未规定判定报废的程序。

  【释义】本标准是一个技术标准,不涉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和实施主体等业务活动。

  0.3 洪涝、地震、火灾等灾害后,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电梯整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其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释义】灾后的电梯状态比较复杂,如需评估可参考《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和《GB 24803  电梯安全要求》系列标准,必要时需要对电梯整体进行安全评估,再进一步确定需要报废的部件。

  0.4 对本标准未定量规定的技术条件,可参考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释义】由于有些部件的设计、制造质量不同,有些部件无法在本标准中规定报废技术条件,此时应参考制造商提供的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

  0.5  电梯主要部件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或达到使用维护说明书给出的报废技术条件,优先考虑修理,如修理后仍不能符合要求或修理成本过高,需考虑报废。

  【释义】优先修理的原则适用于后文,避免引起歧义,以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必须更换部件。优先修理的原则的提出,也用于电梯所有者、管理者、维护方及使用者等各种不同人员和组织在进行电梯修理时协调相关矛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以及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液压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特殊情况(如适用于残障人员、火灾情况、潜在的爆炸环境、极端的气候条件、地震情况或运输危险物品等)使用的电梯,除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按照相应标准的附加要求确定报废技术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72-2009 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4478-2009  电梯曳引机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主要部件 main parts

  对电梯安全运行起重要作用的部件,例如:驱动主机、悬挂装置等。

  注:本标准只涵盖了部分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

  3.2 修理 repair

  部件发生损坏、性能下降或功能失效后,通过采取更换零件、加工、修配等措施,使其恢复原有的结构和功能。

  3.3 报废 discard

  部件因不能继续使用或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而作废。

  4  报废技术条件

  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在本标准中分为13项大的部件进行列项,分别为:驱动主机,紧急救援装置,悬挂装置,补偿装置,轿厢,对重,层门与轿门,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导轨和导靴,安全保护装置,电气控制装置,编码器,液压部件.

  4.1 总则

  电梯主要部件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且无法修理,应报废。

   【释义】

  本标准在编制时,主要考虑设备本身的失效或不正常可能导致的剪切、挤压、坠落、撞击、被困、电击等危险,而不考虑因环境、土建工程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导致的设备出现上述危险状态。在报废技术条件中主要考虑了设备的机械损伤、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等失效模式。

  4.2 驱动主机

  4.2.1  电动机

电动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电动机外壳或基座有影响安全的破裂;

   【释义】主要参考了GB 14711-2013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中5.2 电机外壳部分内容。电动机外壳或基座作为主要受力部件,若电动机外壳或基座受力处存在破裂,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1)异物侵入电动机内部,造成电动机短路;

   (2 )外壳裂纹切断内部电路,或与电动机内部电路接触造成漏电;

   (3 )电动机尤其是PM马达承载电梯轿厢与对重重量,外壳或基座破裂易导致承载失效,引发安全事故。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立即报废。

  4.2.1  电动机

  b) 电动机轴承出现碎裂或影响运行的磨损;

  c)  电动机定子与转子发生碰擦;

  d)  电动机定子的温升或绝缘不符合GB/T 24478-2009 中4.2.1.2要求;

  e)  电动机绝缘电阻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3.1.3要求;

   【释义】主要参考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13.1.3电动机的上述失效情况容易导致:

   (1)电动机绝缘失效,引起绝缘击穿,造成人员触电;

   (2 )产生电磁干扰,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理解报废。

  f) 永磁同步电动机磁钢出现严重退磁,导致在GB 7588-2003 中

  14.2.5.2要求的载重量范围内不能全行程运行;

  4.2.1  电动机

  g) 永磁同步电动机磁钢脱落。

   【释义】主要考虑到永磁同步电机在磁钢脱落情况下,存在以下几点安全隐患:

   (1)电机将无法正常运行,

   (2 )造成摩擦,使电机内部温度升高,加速磁钢退磁;

   (3 )运行中发生撞击,产生噪声;

   (4 )减弱磁场强度,影响电动机扭矩;

   (5 )造成转子卡死,使电机烧毁。

  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2 减速箱

  减速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蜗轮副、斜齿轮、行星齿轮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轮齿塑性变形、折断、裂纹、齿面点蚀、胶合或磨损等形式的严重失效;

  【释义】考虑了蜗轮副、斜齿轮、行星齿轮的轮齿失效,主要参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T892-2012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4.1.2、上海市地方标准DB11 /T610-2012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

  4.1.2 、浙江省地方标准DB11 /T610-2012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4.1.2 以及国标  GB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4.2.8 的相关内容。减速箱的上述失效情况容易导致:

   (1)轮齿不能正确啮合,造成传动失真,产生振动与噪音;

   (2 )轮齿间摩擦增大,导致减速箱油温升高;

   (3 )轮齿无法啮合, 造成减速箱卡阻,无法工作。

  一旦蜗轮副、斜齿轮、行星齿轮出现以上情况,会出现减速箱传动失效情况。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2 减速箱

  减速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b) 传动轴、轴承或键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损坏;

  c) 减速箱体出现裂纹;

  d) 减速箱渗漏油不符合GB/T 24478-2009 中4.2.3.8要求。

   【释义】主要参考GB/T 24478-2009  《电梯曳引机》中4.2.3.8 有齿轮曳引机的箱体分割面、观察窗(孔)盖等处应紧密连接,不允许渗漏油。电梯正常工作是减速箱轴伸出端每小时渗漏油面积不超25cm2。减速箱润滑油泄露,润滑油不足,造成齿轮磨损加剧和造成减速箱温度急剧上升,严重影响蜗轮副、轴承等被润滑件的寿命。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3 制动器

  制动器制动力矩应符合GB 7588-2003 中12.4.2要求,且响应时间应符合GB/T 24478-2009 中4.2.2.3要求。制动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电梯运行时,制动器的制动衬块(片)与制动轮(盘)不能完全脱离;

  【释义】主要考虑到制动器的制动衬块(片)与制动轮(盘)不能完全脱离,当电梯运行时制动衬块(片)会长时间与制动轮(盘)摩擦导致制动衬块(片)异常发热、严重磨损,制动力下降,使制动器无法提供足够的制动力矩。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3 制动器

  b) 制动衬块(片)严重磨损或制动弹簧失效,导致制动力不足;

   【释义】制动衬块(片)严重磨损或制动弹簧失效时,制动器的制动衬块(片)与制动轮(盘)无法产生足够的压力,使制动器无法提供足够的制动力矩。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c) 受力结构件(例如:制动臂、销轴等)出现裂纹或严重磨损;

   【释义】主要考虑以下安全隐患:

   (1)结构件严重磨损容易导致制动力传递机构动作偏离设计,造成制动时间不满足GB/T 24478-2009 中4.2.2.3要求,制动力矩不满足GB 7588-2003 中12.4.2要求;

   (2 )结构件裂纹容易使受力结构件在制动过程中发生断裂,使制动器无法提供足够的制动扭矩。因此受力结构件出现裂纹或严重磨损时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3 制动器

   d) 制动器电磁线圈铁芯动作异常,出现卡阻现象;

    【释义】主要考虑到制动器电磁线圈铁芯是制动器的主要动作部件,若发生动作异常、甚至卡阻现象会直接影响到制动器动作响应时间、制动器吸合释放电压、制动力矩等性能参数。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e) 制动器电磁线圈防尘件破损;

   f) 制动器绝缘电阻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3.1.3要求。

    【释义】制动器发生绝缘击穿,造成漏电;制动器电磁铁动作异常,导致制动时间不满足GB/T 24478-2009中4.2.2.3要求。(制动器断电动作滞后时间不超过0.5s )

  4.2.4 曳引轮

  曳引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绳槽磨损造成曳引力不符合GB 7588-2003 中9.3 a)或b)要求;

   【释义】摩擦力为曳引式电梯的基本驱动力,如果曳引力不足可能会造成电梯在运行过程中打滑,容易造成轿厢墩底和冲顶现象。打滑还会对钢丝绳与曳引轮造成严重伤害。如果下行侧的紧急制停减速度达到甚至超过了1g,那么其上行一侧将会处于竖直上抛状态,容易造成轿厢冲顶。

  b) 绳槽有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释义】本条对曳引轮的报废技术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安全隐患:

  无法提供足够的曳引力;加速曳引轮、钢丝绳磨损;切割钢丝绳,造成钢丝绳断丝断股。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c) 出现裂纹。

   【释义】曳引轮是主要受力部件,若出现裂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断裂缺口部分切割钢丝绳,造成钢丝绳断丝或断股;曳引轮断裂,造成钢丝绳从绳槽脱落。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5 卷筒

   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绳槽有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b) 出现裂纹。

    【释义】见4.2.4曳引轮的说明。

  4.3 紧急救援装置(手动松闸装置、手动盘车装置、紧急电源装置)

  4.3.1 手动松闸装置

  手动松闸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制动器扳手出现严重变形或裂纹;

  b) 制动器扳手组件出现严重锈蚀、变形或裂纹;

  c) 松闸钢丝绳严重锈蚀、卡阻或断裂。

  【释义】手动松闸装置作为紧急救援装置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确保其能正常使用,本条编制是基于维保外观检查或定期检验,如制动器扳手出现严重变形或裂纹,制动器扳手组件出现严重锈蚀、变形或裂纹,松闸钢丝绳严重锈蚀、卡阻或断裂,会影响正常使用,甚至会造成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因此需要报废。这些隐患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4.3.2 手动盘车装置

  手动盘车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盘车手轮出现严重锈蚀、变形、裂纹或缺损;

  b) 结构焊接部位出现裂纹;

  c) 盘车齿轮副啮合失效;

  d) 盘车齿轮出现裂纹或断齿。

  【释义】手动盘车装置作为紧急救援装置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确保其能正常使用,本条编制是基于维保外观检查或定期检验,如盘车手轮出现严重锈蚀、变形、裂纹或缺损,结构焊接部位出现裂纹,盘车齿轮副啮合失效,盘车齿轮出现裂纹或断齿,会影响正常使用,甚至会造成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因此需要报废。这些隐患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4.3.3 紧急电源装置

  紧急电源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蓄电池出现漏液;

  b) 蓄电池无法充电;

  c) 充电后蓄电池电压低于正常工作电压;

  d) 充电后蓄电池电量不满足轿厢移动距离要求。

  4.3.4 液压盘车装置

  4.3.4.1 液压管路

  液压管路报废技术条件见4.14.2管路。

  4.3.4.2液压泵站

  液压泵站报废技术条件见4.14.3液压泵站。

  4.3.4.3液压马达

  液压马达结构出现裂纹、变形,或齿轮出现变形、断齿、裂纹,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释义】液压马达作为液压电梯的重要部件,本条编制是基于维保外观检查或定期检验,如出现裂纹、变形,或齿轮出现变形、断齿、裂纹,会影响液压马达的正常使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报废处理。这些隐患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4.4 悬挂装置

  4.4.1 通则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一根曳引钢丝绳(或扁平复合曳引钢带)报废,应更换整台电梯的曳引钢丝绳(或扁平复合曳引钢带)。

   【释义】进行钢丝绳更换时,如果不进行全部更换,则会由于钢丝绳间的张力差异造成曳引轮加速磨损。

  4.4.2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断丝:钢丝绳外层绳股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表1的规定;

  【释义】本条对曳引轮的报废技术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安全隐患:因钢丝绳与曳引轮接触,造成钢丝绳间互相挤压,使断丝钢丝绳断裂切口不断切割临近钢丝,造成钢丝断丝速度增加;降低安全系数;钢丝绳截面圆度劣化,造成曳引轮绳槽非正常磨损。

  4.4.2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

  b) 绳径减小:因磨损、拉伸、绳芯损坏或腐蚀等原因导致钢丝绳直径小于或等于公称直径的90%;

   【释义】本条对曳引轮的报废技术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安全隐患:

  钢丝绳绳芯损坏容易造成钢丝绳润滑不足,加剧钢丝绳与曳引轮间磨损;钢丝绳直径与曳引轮槽直径不匹配,造成钢丝绳当量摩擦系数增加,电梯滞留工况无法满足;钢丝绳与切口槽不匹配,造成钢丝绳比压增大,容易加大钢丝绳的磨损速度。

  c) 变形或损伤: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或弯折;

   【释义】 钢丝绳的上述变形和损伤,第一,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加速钢丝绳的进一步损坏和变形;第二,会对曳引轮和滑轮造成损伤并加速其损坏,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立即报废。这些损伤模式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4.4.2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

  c) 变形或损伤: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或弯折;

   【释义】 钢丝绳的上述变形和损伤,第一,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加速钢丝绳的进一步损坏和变形;第二,会对曳引轮和滑

轮造成损伤并加速其损坏,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立即报废。这些损伤模式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d) 锈蚀: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释义】钢丝绳严重锈蚀时,其机械性能降低,钢丝直径变细、股间松动,容易引发“雪崩式”脆性断裂。

  4.4.3 强制驱动电梯钢丝绳

  强制驱动电梯钢丝绳报废技术条件见GB/T 5972-2009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中3.5要求

  4.4.4 扁平复合曳引钢带

  扁平复合曳引钢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钢带出现裂纹、压痕、弯折、穿刺、凹陷或鼓包;

  b) 钢带中任意一个绳股断裂;

  c) 钢带表面因磨损或外力损坏露出内部钢丝;

  d) 钢带出现严重锈蚀;

  e) 钢带曳引力不符合GB 7588-2003 中9.3 a)或b)要求。

  【释义】钢带存在上述缺陷如继续使用,主要存在下述风险:

   (1)会导致曳引钢带的强度不足,存在钢带在使用过程中突然断裂的可能,造成轿厢坠落严重后果;

   (2 )影响钢带与曳引轮之间的配合,存在加速配合表面的磨损或机械损伤,导致设备过快损坏;

   (3 )造成曳引力不足,存在轿厢溜车的风险。

  因此当曳引钢带出现上述缺陷时不能继续使用,应报废。

  4.4.5 端接装置

   端接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锥套、楔形套、楔块或拉杆出现裂纹;

   b) 楔形套无法锁紧或固定;

   c) 螺纹失效;

   d) 弹簧出现断裂、永久变形或压并圈;

   e) 严重锈蚀;

  f) 复合材料弹性部件老化、开裂。

   【释义】端接装置复合材料弹性部件丧失缓冲能力,造成钢丝绳间张力差变大,可能导致钢丝绳从绳槽中脱落,或加速钢丝绳与曳引轮磨损。

  4.4.6 滑轮

  滑轮(如反绳轮、导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绳槽严重磨损;

   【释义】滑轮绳槽严重磨损容易加快钢丝绳的磨损、或导致钢丝绳从绳槽中脱落。

  b) 绳槽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c) 轮毂与轴承、轴与轴承出现明显滑移、间隙或位移;

  d) 出现裂纹;

  e) 非金属材料轮出现严重变形或老化龟裂。

   【释义】  滑轮非金属材料轮出现严重变形或老化龟裂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钢丝绳从绳槽中脱落,并与其他部件产生摩擦,造成造成钢丝绳表面断丝或断股;运行中产生严重抖动,影响乘坐舒适感,可能因冲击力加速钢丝绳与曳引轮磨损,并可能导致钢丝绳从曳引轮槽中脱落。

  4.5 补偿装置

  4.5.1 补偿链(缆)及导向装置

  补偿链(缆)及导向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全包覆型补偿链(缆)表面包裹材料出现脱落、严重开裂或磨损;

  b) 补偿链(缆)导向装置滚轮变形、缺损、严重磨损或出现卡阻;

  c) 链环表面有严重的锈蚀或脱焊,存在破断风险。

  【释义】全包覆型补偿链(缆)表面包裹材料出现脱落、严重开裂或磨损,会导致补偿链(缆)由于包裹材料的损坏而生锈,使补偿链(缆)进一步损坏,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报废。

  4.5 补偿装置

  4.5.2 补偿绳及张紧装置

  4.5.2.1 补偿钢丝绳

  补偿钢丝绳报废技术条件见4.4.2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

  4.5.2.2 补偿绳端接装置

  补偿绳端接装置报废技术条件见4.4.5端接装置。

  4.5.2.3 张紧轮

  张紧轮报废技术条件见4.4.6 滑轮。

  4.6 轿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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