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鲁政办字〔2016〕21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环保厅《山东省环保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环保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省环保厅
环保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分支,主要包括六大类: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服务,环境工程建设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环境监测服务,环境贸易与金融服务,生态建设与修复服务。环保服务业不仅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较大比例,在消费性服务业中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创新生产模式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为推动我省环保服务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服务改善民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逐步建立健全环保服务业发展机制,营造有利于环保服务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的环境,满足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和改善环境质量新要求。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我省环保服务业发展水平基本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服务、环境工程建设服务等部分服务领域服务水平和产业规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行业收入总额达到250亿元左右,提供就业岗位3.3万个左右;到2020年,基本完成环保服务业转型升级,其规模和产值占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明显提高,实现行业收入总额330亿元左右,从业人员4万人左右,环保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1.环保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到2017年,环保服务业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服务、环境工程建设服务等内容更加丰富,环境咨询服务、环境监测服务、环境贸易与金融服务、生态建设与修复服务领域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到2020年,环保服务业综合竞争实力和行业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省(区、市)行列。
2.环保服务单位规模更加强大。到2017年,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服务单位数量达到300家左右,行业收入总额达到110亿元左右。环境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数量达到80家左右,行业收入总额达到75亿元左右。环境咨询服务单位数量达到20家左右,行业收入总额达到35亿元左右。环境监测服务单位数量达到70家左右,行业收入总额25亿元左右。环境贸易服务单位数量达到10家左右,行业收入总额达到2亿元左右。生态修复与生态保护服务单位数量达到15家左右,行业收入总额达到3亿元左右。到2020年,全省各类环保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专业人员规模达到万人以上,其中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服务单位数量达到350家左右,环境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数量达到100家左右,年利润总额过亿元的服务单位达到20家左右。
3.环保服务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到2017年,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环保服务业发展速度进一步提高,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形成15家左右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环保服务龙头企业。到2020年,环保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和工业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支撑提高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服务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环保服务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重点任务及实施路径
(一)改善环保服务业发展环境。以县(市、区)和省级工业园区为主体,开展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试点工作。争取在2—3年内,全省建立20个环保服务业试点项目。通过试点提高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程度,完善与环保服务业相关的金融、收费、价格等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改善环保服务业发展环境。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研究制定规范行业服务能力的标准,审核发布一批符合要求的环保服务业企业名单。
(二)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坚持污染者付费、损害者担责的原则,不断完善环境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运营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工业污染源治理第三方运营。在火电、钢铁、建材、造纸、印染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治理技术成熟的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或工业园区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探索多种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运营模式探索。
(三)加严标准倒逼转型升级。科学合理地加严环保标准,逐步实现行业标准向区域性排放标准的过渡,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的衔接。以环保标准倒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大气、流域等地方标准的有关要求,督促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全面带动环境污染治理,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制定一批环保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推出一批环保“领跑者”企业,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转方式、调结构。
(四)推进政府购买环保服务。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环保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环保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参照空气自动监测站社会化运营模式,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有效形式,加大政府购买环保服务总量。鼓励以行政区域、流域、开发区、大型企业集团为单位提出综合环境解决方案,实施区域联治。
(五)研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和市场主导作用,加强先进适用生态环保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基地建设,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为依托,积极培育生态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开展散煤治理、燃煤电厂与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黑臭水体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污染地块和土壤修复、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等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结合举办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污染治理技术交流洽谈会等多种方式,促进供需对接交流。
(六)培育排污权交易市场。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制定合理的排污权交易规则和初始排污权分配的指导性办法、排污权指标核定办法。加快融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在碳排放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七)提升环保服务业国际竞争力。鼓励环保服务业单位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筛选和推荐优秀项目,与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国际服务、营销网络。培养一批国际开拓力强的单位或企业集团。将环保服务作为引智引资的优先、重点领域之一,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我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及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梳理有关生产性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政策中涉及环保服务业的部分,做好支持目录的解释和细化,落实现有相关税收、补贴、融资等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差别电价、水价实施力度。完善排污收费政策,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适当提高收费标准,逐步覆盖全处理成本。严格落实垃圾发电价格政策。建立健全使用再生水、促进垃圾资源化的价格机制。全面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补贴和“以奖代补”政策,加快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
(二)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的公共服务属性,将购买环保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治理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所得,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政策。
(三)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加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引导银行机构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战略,细化绿色信贷措施,优化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绿色信贷贴息或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大力发展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探索开展特许经营权、政府购买服务收益权等质押贷款服务。探索完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把绿色信贷作为重要指标,适度给予较高权重。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绿色证券贴息。推动更多环保产业企业通过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开展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争取到2020年,环保类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实现翻番。充分发挥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城镇化、节能、工业转型升级、PPP等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完善基金投资备选项目库建设,鼓励参股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环保服务业。
(四)强化专业服务支撑。依托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第三方治理企业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信息、技术、需求及政策等的信息发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信息发布与宣传教育,促进行业自律。搭建服务平台,为环保服务业发展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金融与贸易、人才支撑等专业服务,引导公众参与。
(五)严格执法监督管理。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察行动。加强服务市场监督,充分发挥各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和企业自律。整顿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秩序,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打击恶性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有序竞争,为环保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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