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03号)
2016.06.123226

摘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0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已经2016年5月27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郭树清
2016年6月7日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userfiles/file/20160612/20160612130181288128.doc

协会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济南市华能路89号山东质监综合服务大厦2楼205室
邮政编码:250100
传 真:0531-55692988
综 合 部:0531-55692989
培 训 部:0531-88023952
评 审 部:0531-88023938
学术交流部:0531-88023907

订阅号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