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的意见》
2015.12.28316

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加快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山东设计”、“山东标准”转变,发挥标准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规范社会管理与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节能环保、保证质量安全、塑造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新形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11日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4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标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对于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决定》明确提出了“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要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的要求,为今后加强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谈到经济结构调整时指出:要主动做好政府该做的事,政府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标准、保护环境和支持创新。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指出“要加快完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强制性标准改革,不断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并做出批示“加强标准管理是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要件,也是产业升级的要件”。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将“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内容,凸显了标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在2013年12月份召开的省委第十届七次全会上,提出了“加快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山东设计’、‘山东标准’转变”的要求,这充分表明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同时“山东标准”也将成为我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保护生态环境及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


  首先,标准已经成为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助推器。要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总进程要求,必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国家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而标准通过实践总结、科学论证和民主程序,规定了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技术规则和程序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因此,标准与战略、规划、政策一样,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助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有效工具。


  其次,标准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耦合器。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供求决定价格,价格这只无形之手有效配置资源。其中,供求交易促进分工和专业化生产,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这其中标准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通过协商一致,标准将众多分散的供给与需求联接起来,起到“耦合器”的作用,大幅降低交易成本,使得生产链在更大范围乃至全球布局成为可能,进一步深化了分工,扩大了贸易和市场规模,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第三,标准已经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容纳器。三中全会强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保护环境方面的作用。标准作为一种市场准入门槛和监管依据,成为承接和容纳政府职能转变日益重要的制度安排。国务院要求能够通过标准、规范等手段解决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比如,国务院2013年5月取消“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审批”事项后,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制定发布了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作业规范和质量要求等一批国家标准,有效规范了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因此,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已经成为推动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重要举措和必然选择。


  二、主要思路和内容


  推进“山东标准”建设,需要不断加强标准化工作政策和技术法规建设,建立标准创新激励与标准实施监督机制,逐步形成强制与推荐性标准相协调、政府与社会组织标准相结合、山东与国际和国家标准相统一、具有山东特点的标准体系,全面提高标准应用和实施水平,用“山东标准”带动“山东制造”和“山东质量”的全面提升。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突出各领域发展导向,做好统筹管放结合,加强各领域标准体系的研究和顶层设计,推进标准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围绕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政府治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充分激发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推动标准研制和标准体系的完善。建立各领域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推进机制,实现创新成果与标准研制和应用的良性循环。三是加快各领域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应用能力,全面提升“山东标准”的国际化水平,推动重点领域管理、服务、技术标准的国际突破,用“山东标准”引领“山东创造”走向国际。


  该意见共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分为“顶层设计、协调推进;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面向国际、重点突破;覆盖全局、整体提升”四项内容。二是工作目标:总体是“至2020年,实施政府治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及现代农业与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领域标准化专项工程30项,建设国际或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个,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或国家标准600余项,发布地方标准1500余项;重点领域标准实施率达到90%以上,‘山东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以及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山东省标准馆’藏量达到120万件”。后续又分“构建基本完善的社会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国内领先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工业重点领域的标准和应用水平、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建设”四个层次分别进行阐述。三是工作任务:依据省直部门职责,按照“推动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升级、促进服务业规范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提升建筑质量及工业化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五个层次,提出了涉及32个部门的29项工作任务。四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监督执行、抓好宣传引导”8项工作措施。


  三、重点工作解读


  “山东标准”建设工作任务,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坚持“落实简政放权与构建市场规则、引领创新驱动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社会管理与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相结合原则。


  (一)推动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升级。


  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和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意见》将推动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升级纳入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共涉及创新政务服务、提高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公共安全、完善社会公益服务等11个方面。主要包含:一是依靠标准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通过开展创新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统一、上下衔接、业务联动的工作体系。二是通过标准推动社会公共事业的规范发展。着力构建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公共交通服务、教育、科技、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和重要标准研制,不断提升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完善社会公共安全标准体系。我国社会公共安全行业已建立了以公安信息化标准为龙头、以刑侦技术标准、警用装备(设施)技术标准为核心,以治安管理、消防、安防、道路交通安全等技术标准为支撑的相对完整的社会公共安全标准体系,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公共安全建设,重点建立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制定公安消防、制止暴力等领域的地方标准。


  (二)促进服务业规范发展。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李克强总理指出,大力发展服务业,既是当前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优化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选择。当前我省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打造山东经济升级版,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目前,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超过40%,较以往相比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服务业仍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短板”,总量规模偏小、结构层次不优、创业创新活力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6个百分点,与山东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与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新形势下,要求必须加快服务业的发展,补齐“短板”,为经济转型提供有力支持。《意见》提出以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抓好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同时兼顾商贸流通、家庭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实现我省服务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安全生产和国际化提升等方面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意见》提出了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节能减排等7个方面的任务。主要包含:一是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融合机制,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切实发挥标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以科技进步和技术标准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不断推动我省技术标准的国际化。二是实施倒逼机制,通过标准抬高产能过剩产业门槛,发挥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强制性效力,有效治理大气污染。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四是围绕“食安山东”建设,不断完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并强化标准的监督和实施。


  (四)提升建筑质量及建筑工业化水平。


  建筑质量是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大事,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证建筑质量,不仅要结构安全,同时必须要满足舒适、美观、节能等各项要求,实质是从“大质量”即建筑品质的角度,对建筑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意见》从完善建筑质量,推动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两个方面提出了标准体系建设要求。一是要编制或修订我省工程结构、管线设施、抗震、消防、节能、环保、防雷等技术标准、设计图集、工艺规程和验收规范,编制适合农民生活居住特点的住宅标准,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评估复审制度。二是变革建筑生产方式,强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发展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造模式,从根本上提升建筑质量。


  (五)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同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这为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明确了方向。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特征的城镇化,有别于传统城镇化模式。走新型城镇化之路就要把农业现代化摆在重要位置。《意见》提出了加强现代农业生产、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生态农业等四个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现代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为重点,研制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农产品流通及追溯等关键保障技术标准;加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及仓储运输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充分发挥标准对我省特色农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落实《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按照“树立典型、由点及面、逐步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深入分析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化的需求,明确城镇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领域及急需制修订的关键标准;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建设具有山东特色的生态文明乡村高质量、可持续、有依据、更科学的建设和考核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三是积极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促进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高效发展。四是大力推进生态农业标准化,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开展以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的生态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及关键技术标准的制研制,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http://www.sdtzsb.com/userfiles/file/20151228/201512281228210221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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