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山东省总第36期特种设备无损检测UT-Ⅱ级人员取证考核相关事宜的通知2011.10.09366
摘要: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安排,2011年总第36期特种设备无损检测UT-Ⅱ级人员取证考试工作定于11月5号开始,为方便有关人员及时参加取证考核,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的要求
1、参加取证考核人员,请及时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的“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网址http://jz.cnse.gov.cn/login.php;本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10月22日。
2、网上系统申报时注意事项:
(1)“考试申请表”应为国家局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并经本人签章后再扫描上传考试申请表。
(2)其它附件应扫描原件,身份证且为双面,所上传的扫描件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要求放正、清晰、彩色。
如有国家局考试管理系统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国家局该系统管理部门,电话:010-59068995、59068963。
二、提交纸制材料的要求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应提交考试管理系统中打印的“考试申请表”(经本人签章的原件)、“考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学历证明、视力证明各一份,于10月22日前(以邮局邮戳为准)寄至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山东省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过期不候。邮编:250002,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216室,收件人:董霞,联系电话0531-89012119。
三、考核安排
取证考核的具体安排及网上申报通过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考试前3个工作日,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特种设备版块公告,请各有关人员自行查阅。
四、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核人员请携带系统内打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参加本期补考的有关事项
1、参加本期补考人员,根据国家局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的要求,参加本期补考的人员,仅限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取证不合格人员。
2、申报材料要求
取证补考人员提交《考规》规定的原申请表原件两份,以及身份证、学历证、视力证明、不合格证明(应说明时间或不合格班次)的复印件各一份。
3、此次补考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申报,书面资料请于10月22日前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山东省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邮编:250002,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216室,收件人董霞, 联系电话0531-89012119。经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本期考核。
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如需参加培训的(自愿参加)可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531-81953695。
山东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