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局《关于启用金质工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2011.12.13396

摘要:


2011)鲁质监特函字423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局《关于启用金质工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的通知》质检特函【201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局的文件要求,组织做好检验检测人员行政许可工作。

二、申请人员根据公布的检验检测人员年度考试计划,登录检验检测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全年报名,全国范围内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考试前2个月。

三、申请检验检测考试人员需向考试机构提交考试管理系统中打印的“考试申请表”(经本人签章的原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视力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总局“许可办”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联系人:董霞、于防修

电话:0531-890121190531-89012114,传真0531-89012110

附件:关于启用金质工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               

 

 

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抄送: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省质监干校

协会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济南市华能路89号山东质监综合服务大厦2楼205室
邮政编码:250100
传 真:0531-55692988
综 合 部:0531-55692989
培 训 部:0531-88023952
评 审 部:0531-88023938
学术交流部:0531-88023907

订阅号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