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相关推荐

协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协会动态 > 正文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5〕11号)

2015.04.10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15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和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进一步做好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质监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安全监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

各地要督促运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责任义务,坚决杜绝未登记使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对自检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的运营使用单位应责令限期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应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协调处理。

二、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严格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对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向运营使用单位提出,同时应及时向地方质监部门报告。各地质监部门要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对检验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应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质监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和休闲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以及暑期、冬季滑雪等旅游旺季前,根据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开展针对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协调处理,切实保障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群众旅游娱乐安全。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请各省级质监部门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总,并按要求按时上报我局。

附件: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监督检查汇总表http://www.sdtzsb.com/userfiles/file/20150410/20150410090433243324.doc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年3月24日



协会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济南市华能路89号山东质监综合服务大厦2楼205室
邮政编码:250100 传 真:0531-55692988
综 合 部:0531-55692989 培 训 部:0531-88023952  0531-88023939
评 审 部:0531-88023938 学术交流部:0531-88023907

手机网站

订阅号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