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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经信资﹝2015﹞45号)

2015.04.07来源: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财政局、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

  为落实《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45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36号)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5210

附件:山东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http://www.sdtzsb.com/userfiles/file/20150407/201504070903270227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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