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9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525.47万台。其中:锅炉38.30万台、压力容器419.12万台、电梯709.75万台、起重机械244.01万台、客运索道1089条、大型游乐设施2.49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11.69万台。另有:气瓶1.64亿只、压力管道56.13万公里。(见图1)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气体充装)单位78111家,持有许可证80227张,其中:设计单位3634家、持有许可证3663张,制造单位17282家、持有许可证17905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0470家、持有许可证30539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27328家、持有许可证28120张。(见图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215.55万张。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416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3个、市级481个、县级2552个、区县派出机构1094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90164人。
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454个,其中系统内检验机构270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84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3个,无损检测机构563个,气瓶检验机构2065个,安全阀校验机构665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10个。
2019年,全国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203.04万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3.39万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04.39万台特种设备及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2.10万个;对157.66万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47.30万个。对861.37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91.32万个,其中承压类设备问题16.30万个,机电类设备问题175.02万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9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130起,死亡119人,受伤49人,与2018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7起、降幅22.2 %,死亡人数减少34人、降幅 22.2%,受伤人数减少11人、降幅18.3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为 0.11。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11起、死亡9人,压力容器事故4起、死亡7人,气瓶事故4起、死亡3人,压力管道事故1起、死亡1人,电梯事故33起、死亡29人,起重机械事故26起、死亡26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45起、死亡42人,大型游乐设施事故6起、死亡2人。(见图3、图4)其中,事故起数排名前三位的设备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和起重机械,均为机电类特种设备,占事故总起数的80.00%,占死亡总人数的81.51%。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109起,占83.85%;维修检修环节16起,占12.31%;安装拆卸环节3起,占2.31%;充装运输环节1起,占0.77%;制造环节1起,占0.77%。(见图5)
按涉事行业划分,发生在制造业51起,占39.23%;发生在社会及公共服务业26起,占20.00%;发生在冶金石化业17 起,占13.08%;发生在交通运输与物流业11起,占8.46%;其他行业和领域25起,占19.23%。(见图6)
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碰撞、挤压、剪切等。
按发生月份进行划分,2月份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低,8月份、10月份和12月份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高。(见图7)
其原因主要是2月份春节休假期间,工矿商贸行业停工停产,事故相对低发;8月份和10月份为暑期假期,人员安全意识懈怠,在线监测、隐患排查、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存在漏洞、盲区,事故相对多发;12月份临近年底,多个行业存在赶工期、交叉作业等问题,事故相对多发。
(三)事故原因。
截至2019年年底,特种设备事故共结案93起,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分三类。一是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占总起数的87.10%左右。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二是因设备制造、维修检修、安装拆卸以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缺陷导致的事故约占8.60%。三是其他次生原因导致的事故,约占4.30%。(见图8)
事故原因按设备分类如下:
1. 锅炉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起,无证操作3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1起,其他次生原因3起。
2. 压力容器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起。
3. 气瓶事故。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1起,其他次生原因1起。
4. 压力管道事故。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1起。
5. 电梯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9起,无证操作1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4起,应急救援(自救)不当2起,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8起。
6. 起重机械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4起,无证操作1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3起。
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24起,无证操作10起。
8. 大型游乐设施事故。违章操作或操作不当3起,无证操作2起。
三、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安全状况稳定向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瓶、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等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国共消除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256336处,组织推进X80钢级天然气管道焊接工艺和检测标准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精简合并下放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减少132项,降幅达54%;作业人员资质认定项目减少35项,降幅达64%;下放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检验检测人员子项目8项。进一步完善许可工作制度,优化许可工作流程,实施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制度,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探索电梯监管创新,安全共治初见成效。大力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不断探索电梯保险新模式。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各类电梯责任保险共覆盖电梯273.16万台,占在用电梯数量的38.49%,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深化重大活动保障机制,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统筹协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军运会等重大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建立重大活动举办地与周边省份特种设备安全联防联治机制。
同时,一系列基础工作得到强化,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热交换器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加强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在部分省市开展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试点应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加快建设;移动式压力容器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实现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网上实时查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制作培训视频及教材,组织开展锅炉节能环保培训,提升基层安全监察人员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国际交流,推动建立标准合作机制。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制作安全乘梯宣传片及公益广告,被媒体广泛转载传播,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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