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承办建议共157件 办理提案106件
本报讯(记者 孙霞云) 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及时、高效地完成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结束后,国家质检总局收到建议157件、提案106件,分别占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总数的2.07%和2.03%。这些建议和提案涉及质检工作的各个方面,主要关注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制修订、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对外贸易、检验检疫监管、质检法律法规修订等问题。这些建议和提案从实际出发,分析现实问题,着眼长远发展,提出解决方案,对进一步明确质检工作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国家质检总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中,由代表单独提出的有76件、代表联名提出的有81件,共涉及31个代表团的636名代表。在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中,委员单独提出的有80件,委员联名提出的有22件,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提出的有5件。其中,有49件人大建议、25件政协提案对食品安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对食品安全监督进行思索,另有一些建议、提案对食品小作坊管理、食品召回、有机食品发展等问题提出了各种意见。关于产品质量安全,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要更加注重加强质量工作、提升我国国家品牌形象、提升“中国制造”产品质量、促进地方政府履行好质量安全责任、培育我国工业企业自主品牌、促使企业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修订产品质量法等。关于服务对外贸易,代表、委员呼声较高,提出了关于推进外贸便利化、通关便利化、对台小额贸易配套措施、跨境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推动珠三角经济圈发展等宏观性服务经济贸易发展建议、提案,反映出地方对外贸发展、对质检工作的热切期盼。
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视为充分发挥代表委员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视为推进质检工作的一个重要机会,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下发了办理通知,明确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加强办理前的分析工作和办理中的沟通协调。
为了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作为建议、提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件都分解到具体处室、落实到具体人员。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安排专门人员对建议、提案从内容到格式进行审核。执法司针对建议、提案内容,组织部分一线执法人员专题研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为保证办理工作快速有序进行,各单位积极动脑筋、想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制度和程序。国家认监委确定了“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制度。通关司拟订了统一的提案征求意见单,规范与相关业务司和直属检验检疫局的联系流程和细节,提高答复工作效率。三是健全沟通机制。各承办单位加强了与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加强了和代表、委员之间的联系,实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通关司、食品局、动植司等均采取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委托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调研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保证办理工作更加全面、科学、有效。《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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